恩施公务员考试

2020年军队文职基础知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020-10-05 16:59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恩施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平等权 《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政治权利 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既是公民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又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监督权和 取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取得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宗教信 仰自由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人身 自由 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 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受教育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特定人 的权利 1.保护妇女的权利 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3.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益

 

 

    (编辑:巴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