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 09:16 事业单位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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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各自组织。参加面试人数按选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各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的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它岗位。
(一)笔试。(相关笔试课程辅导请电话咨询恩施华图:0718-8021527、17707184660)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5月28日至29日到州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阅卷。阅卷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组织实施。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6月3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6、最低合格分数线。阅卷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组织实施。州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分别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2015年6月5日以后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在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调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政治素质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分别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用期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人社局备案,并由州人社局统一将进入试用期人员名单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组织没有问题的人员上岗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内相关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州纪委监察局和恩施市纪委监察局分别对相应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其他试用期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拟试用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8428068
州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 8222869
州纪委组织部 8417515
附:1、恩施州纪委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doc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
恩施华图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18-8021527、1770718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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