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测试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我县相关岗位且网上报名初审已通过人员。
二、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鹤峰县委党校学苑楼二楼。
(二)应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到场的,由本人委托一名直系亲属持双方身份证及双方签字捺印的委托书原件代为办理),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2024年鹤峰县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
2.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专业工作经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住培合格的相关材料(2024年结业的住培人员,需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证明及本人签名捺印的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证),经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可视为研究生学历报考。未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交的,视作放弃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严格按照《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报考条件及“其他”等栏目的要求进行。
2.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测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测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测试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efeng.gov.cn/),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18—5281229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