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8 16:19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提供宜昌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示。更多关于 宜昌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湖北公务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公务员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 ! 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点击
公告预约: 2025湖北省考公告预约
笔试礼包: 国省考公考盒子8.0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某毒品案件中的重要证人小张因在诉讼中作证而导致其人身安全面临危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的保护措施不包括:
A.免于其出庭作证
B.不公开其真实姓名
C.禁止特定人员与其接触
D.对其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正确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由此可知,对于证人的保护措施不包括“免于其出庭作证”。
因此,选择A选项。
湖北公务员考试推荐:
上一篇: 2021年湖北公务员 考试考试大纲
下一篇: 2021恩施公务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