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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恩施建始县2018年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2018-07-10 09:04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恩施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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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能人回乡、干部力量下沉,抓实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县委决定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全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1名,选聘村(社区)名单详见《建始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根据不同职业划分为党政人才类和能人志士类两类,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新时代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工作能力较强。热爱农村,乐于吃苦,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3.作风公道正派。能积极履行党员职责和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力,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中共正式党员。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1)党政人才类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含建始县籍在外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年龄不超过65岁(即出生日期在1953年6月30日之后)。重点选派35岁以下和57岁以上的在职党员干部、65岁以下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

  ②在职党员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能人志士类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68年6月30日之后)。重点选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同志。

  ②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党政人才类

  党政人才类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任前体检、集中 公示、办理任用手续和任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下载并填写《建始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党政人才类)》(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于6月25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县委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杨万道;联系电话:0718—3222715),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组织考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4.任前体检。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5.集中 公示。在建始网对拟选聘人选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6.办理任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选办理任用手续,拟选聘人选党组织关系转至所任职村(社区),并由乡镇党委行文任命。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选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命。

  7.任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能人志士类

  能人志士类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集中笔试、集中面试、组织考察、任前体检、集中 公示、办理任用手续和任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下载并填写《建始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能人志士类)》(附件3),经所报考村(社区)党组织所在乡镇党委同意后,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5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县委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吴飞;联系电话:0718—3222715),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证件:①个人高中(中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结束后,因部分职位未达到笔试规定的1:3竞争比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乡镇实际需要,经县委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开考;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3.集中笔试。

  (1)考试科目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本知识测验》,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

  (2)笔试人员、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3)查询成绩。笔试结束后,通过建始网公示笔试成绩。

  4.集中面试。集中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报名人员可通过建始网查询面试入围资格人员名单。面试按照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三位进入面试,因部分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3竞争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应高于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4.组织考察。参加面试考生可通过建始网查询入围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取前两位进入考察。因部分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竞争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含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考察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5.任前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6.集中 公示。在建始网对拟选聘人选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7.办理任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选办理任用手续,拟选聘人选党组织关系转至所任职村(社区),并由乡镇党委行文任命,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选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命。被列入考察对象的落岗人选,在征得乡镇党委和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作为所报考村(社区)所在乡镇村级后备干部人选。

  8.任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任期目标和待遇

  (一)任期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带领村(居)民发展“一村(居)一业”,在任期内形成村(居)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确保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都有一定幅度增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群众办实事的经济基础逐步增强,并有效规避风险。

  2.社会发展目标。村居环境每年有新变化,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每年有新改善;乡风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村级事务公开,推进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党的建设目标。强力推动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健全“五个基本”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正确处理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支部主题党日”等各种载体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发展新党员,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二)经济待遇。

  县财政对通过公选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退休干部党员到村(社区)任职期间,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原工资开支渠道不变。县直选派(含退休干部)的参照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标准落实驻村(社区)补助、生活补助和差旅费,相关补助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到乡镇按程序发放。乡镇选派(含退休干部)的按照乡镇机关选派到村驻村工作队(尖刀班)的标准落实待遇保障。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家不在任职村(社区)的,在村(社区)住宿由乡镇统筹安排。

  能人志士类人员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报酬按照不低于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干部待遇(现行标准为38760元/年/人)确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结构报酬制,“基本工资”占工作待遇的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工作待遇的40%年底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任职期间由乡镇比照驻村工作队员(尖刀班成员)对待落实生活补助,并对任职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在任职期间统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000元/年/人)。

  (三)政治待遇。

  对通过公选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人选。对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担任公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符合提拔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35岁以下的列为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考录。对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年度考核建议评定为优秀,优秀等次名额由县委统筹,不占乡镇和原单位名额。

  五、管理考核

  县委组织部对公开选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专职化管理,在职党员干部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建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日常考核以乡镇党委为主,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党委进行。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免职,其中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回原单位工作。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任满一届后,可自愿申请留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均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18—3230172。

  具体事宜,可与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3222715,联系人:杨万道。

  相关事项提醒:

  本次公告指定发布信息平台中国建始网(http://www.jsw118.com/)、云上建始和建始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js.gov.cn)

  建始县2018年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表.doc

  建始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党政人才).doc

  建始县公开选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 (能人志士).doc

    (编辑:鹤峰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