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0 20:23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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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身着城管服装男子用百元面额人民币点烟的视频,在朋友圈里广为传播。2月23日,贵州遵义市桐梓县相关部门称,画面中男子系该县城管队员,其点烟的百元钞为假币,两名涉事人员已受到处理。(2月23日《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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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谢鸿瑞:尽管相关部门声称此次事件系合同工所为,涉事人员也得到了处理,但众怒却难以完全平息。有质疑拿“临时工”挡事,也声音说真币假币不好区分。无论事实如何,有一点毋庸置疑——城管公信力被“烧伤”。公共场所禁烟有明文规定,在上班时间抽烟,俨然视国家规定为无物,况且拿来点烟的,竟是疑似100元面值人民币。“纸币点烟”称是“小钱”,还拍摄视频,是怎样一种心态?是向世人宣称“我有钱,还有权”,以为“霸气侧漏”,实则是官僚主义和炫富思想作祟,让人感到“丑态百出”。幸好其玩起了视频,才让不良言行直接呈现在了大众眼前,不然,这样的人还将在城管队伍里混迹多久?近年来,城管形象被“妖魔化”,城管执法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怪圈”,不排除存在媒体断章取义、炒作吸睛,舆论场同情弱势群体等原因,但也说明,城管公信力缺失,城管工作质量有待提升。打造一支过硬的干部人才队伍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应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思想源头入手,从转变执法理念开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重塑公信力。
@人民网蒋萌:用百元大钞点烟这个“创意”,出自1986年上映的香港电影《英雄本色》,周润发饰演的黑道角色表演了这个“经典”镜头。如果说32年前“发哥”用美元大钞点烟“耍酷”,让世面见得还不多的内地观众开了眼界的话;今天,国人无论在物质还是在眼界上今非昔比,还有人模仿“发哥”当年的表演,不仅显得很LOW,而且是彻底的拾人牙慧。本例的吊诡还在于,当事人好歹是城管队员,虽然是合同工,但也算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上班期间效仿“黑道人士”,显摆用百元大钞点烟,还录视频“广而告之”,意欲何为?即便有关部门称,点燃的是假币,但在涉事城管表演时,彰显的绝不是“公开销毁”伪钞。这次“玩火”暴露出涉事城管队员目无法纪,给本就不佳的城管形象“火上浇油”。当地《通报》还说,这张假币源于临聘城管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一卖菜老人收到该假币伤心哭泣,拿100元真钞换了老人的伪钞,并将伪钞带回。果真如此,这本是一个暖心善举,到头来却上演了一出闹剧,让人感叹,同样是城管,差距咋就那么大呢?也有人怀疑假钞来源是否真如《通报》所言。对此,管理者更应想想自身的公信力何至于此。
@齐鲁网陆仁忠:原本是一场扶弱助老的好事,只因一把火,让事情性质来了一个大反转,成了公众眼中的“坏典型”。尽管相关部门已经对事情的经过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但有些疑问却并未因此被打消。
其一,被烧掉的纸币究竟是真是假?尽管桐梓县宣传部门称,城管局在对涉事人员处理前,公安机关曾对视频中点烟烧剩下的残损疑似人民币进行过鉴定,确认这是一张假币。但毕竟难保有“看走眼”的时候,再说,“烧钱点烟”怎么会不将钱烧完,反而还有烧剩下的残损?想来就算有,恐也剩的不多,鉴定结果又会有多少真实性?由此,“烧掉的是假币”这种说法恐怕很难令公众满意。其二,即便被烧掉的确系“假币”,两名城管员怎么会认定是假币后就随即烧了点烟?通报称,2月14日“假币”被置换到城管员手中,2月22日被城管员拿来“点烟”。但是,大家应有这样一种常识,在上班地点看到了“假币”,首先应做的是查清“假币”的归属,看看哪位同事遗落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才会进行处置,而两名城管员看到“假币”就烧掉,中间细节恐怕有些“语焉不详”,难免令人产生误会。其三,因为城管员烧掉“假币”,单位就将其开除,合法吗?尽管视频经过媒体曝光,令城管部门形象受到极大影响,但只要拿出令公众信服的依据,将问题解释清楚,并按有关法律条款让当事人受到应有处罚就足够。直接开除当事人,怎么看都像是城管部门为应对舆论压力而做出的“开刀斩乱麻”之举,即便是比对《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有关条款,恐怕也令人感觉处罚有些“过重”。
当然,不管烧掉的是否是“假币”,城管员的做法都必须给予严厉批评。爱护人民币应当是公众共识,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有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发生。即便是假币,也应按条款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最后,有必要对《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重申。一,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四川新闻网汪东旭:对当地城管部门而言,此次城管人员以燃烧人民币点烟取乐,给公众传递了炫富、装酷、哗众取宠等不良示范,这无疑是一次正面形象的流失。近些年,源于城管执法中时而曝出的负面个案,城管工作不被很多人理解、城管人员社会评价度不高等问题客观存在。各地城管部门也一直致力于提升执法水平,探索既保障民生又优化市容的平衡,科学执法、人性化执法、限时段限区域等创新执法举措,正不断释放城管部门服务为民的积极善意。然而,城管队伍中的任何一次负面舆论,都可能让前期的努力转瞬付之东流,让负面的舆论遮蔽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对涉事城管而言,此次事件带来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归根结底,还在于涉事城管人员缺乏正确的上网意识。机关工作人员上网不能简单等价于普通群众上网,谨言慎行、牢记自身的身份和形象应该是起码的姿态。信息传播一日千里的互联网时代,公众的权利参与意识和公民监督意识更加凸显,这也是时代进步的地方。在社会的广泛监督下,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主动接受监督,更要在全民监督的大环境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断不能因为一时的个性和冲动将所在的部门和集体架上舆论的“烤场”,甚至与群众埋下矛盾的种子。
此次桐梓县城管局对涉事工作人员的处理无疑是及时、负责任的,彰显了不遮丑、不护短、不手软的严肃态度。但这则事件为我们带来的思考却不能仅仅停留在辞退、批评、问责的层面。相关部门不妨以此为鉴,加强工作人员线上线下两方面的监督管理,同时还需持续干事担当,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让社会看到建设科学城管法治城管民生城管的实质努力。而对于其他机关工作人员而言,也应该引以为戒,注意把握上网的分寸,避免因为不恰当的言行“引火烧身”。
@董俊彤:通过物质和财富的炫耀,反映出的恰恰是个人内心的自卑与不安,这是种畸形的精神需求。对个人而言,与其通过显摆获得认可,不如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有炫耀的精力何不多读点书,多行些路。就社会整体环境来说,还需媒体和政府共同发力,引导培养形成积极健康的消费观念,只有个人的精神世界与物质生活匹配了,炫富这个病才能真的治好。
华图解析:近年来,城管的名号可谓“如雷贯耳”,前有暴力执法,后有“城管抽梯”事件,现在的“烧百元钞点烟”又一次燃爆整个网络。虽然说,城管带来了城市的和谐有序、百姓的安居乐业。但是,这频频出现的问题,也让更多的人,对这一职业嗤之以鼻。
就拿此次“城管烧百元钞点烟”事件看,纵使官方回应犯错的是个别合同工,但其领导及单位也因监管不到位而难辞其咎。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如有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两名城管队员用百元钞点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如此恶劣的炒作行为,在网络空间掀起如此轩然大波,早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若是党员理应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其相应党纪处分。只有严惩,才能为政府的公信力添砖,否则就会沦入用政府公信力为其背书的泥沼。
大家都知道,城管工作杂乱、繁重,招聘合同工本无可厚非,但这并不能成为相关单位放纵城管个人素质问题的借口,城管代表的是政府执法人员,不能恣意妄为,而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这样才能重塑城管形象,增强城市管理部门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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